香港人口普查現已開始,你登記了嗎?

2021 年 07 月 08 日   閱讀量:21.31萬+

根據慣例,香港每十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而在兩次人口普查中間,則進行一次中期人口統計。下次人口普查於2021年進行,旨在搜集本港人口的社會及經濟特徵,以及詳細地區分布的最新基準資料。這些資料有助規劃全港以及你所居住的社區的社會服務和設施。

 

政府統計處(統計處)於六月二十三日公布,二零二一年人口普查正式展開。

人口普查分兩階段進行,首階段為六月二十三日至七月十七日,主要透過非面對面接觸的方式搜集住戶數據,而次階段為七月十八日至八月四日,巿民除了可以繼續用這些方式提交資料外,統計處亦會安排統計員到訪住戶進行訪問。

統計處處長陳萃如舉行記者會公布詳情,她說:「人口普查為香港的未來發展提供重要的統計資料。從人口普查所得的數據有助政府制定政策,以及規劃全港和各區的社會服務和設施。學界及私人機構亦經常運用這些數據進行學術研究和制訂業務方針。」

陳萃如強調統計處一向致力保障個人及住戶的資料私隱,會嚴加保密人口普查搜集的所有資料,不會向任何未獲授權的機構透露。所有資料只用作編製統計數字,不會作其他用途。全部問卷將在人口普查開始後十二個月內銷毀。

二零二一年人口普查需要全港住戶的參與。全港約一成住戶經隨機抽選須提供詳細的資料,包括住戶成員多方面的人口及社會經濟特徵;其餘約九成住戶則會接受簡單的點算,只需提供住戶成員的基本人口特徵資料。統計處由今日起分批發出通知信予住戶,通知信會使用紫色信封,而只需提供基本資料的住戶會隨通知信收到紙本問卷。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為減少面對面接觸及保持社交距離,統計處呼籲所有收到通知信的住戶,包括自住業主或租客,用以下其中一種方式提供資料:
(一) 填交網上問卷(掃描通知信或問卷上的二維碼,或者透過已加密的二零二一年人口普查主題網站(www.census2021.gov.hk),啓動網上問卷);
(二) 進行電話訪問(致電人口普查服務中心熱線18 2021);或
(三) 寄回已填妥的問卷(收到紙本問卷的住戶適用)。

如住戶已透過以上非面對面接觸的方式完成問卷,當人口普查於七月十八日進入次階段時,統計員不會到訪該住戶搜集資料。

陳萃如呼籲住戶使用網上問卷,住戶各成員可隨時隨地使用智能電話、桌面電腦或平板電腦填交問卷,方便保密又環保。

人口普查是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第316章)第九條的規定進行。所有指定的人士必須提供所需的資料。任何人士違反填交人口普查問卷的法律規定,即屬犯罪。

人口普查服務中心現已開始運作,將服務至八月十六日(包括公眾假期),服務時間由上午九時至晚上十時三十分。如市民在填交問卷時遇到任何問題,可致電人口普查服務中心熱線18 2021,或瀏覽二零二一年人口普查主題網站(www.census2021.gov.hk)獲取更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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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調查設計

全港約九成住戶會接受簡單的點算,只須提供住戶成員的基本人口特徵資料(例如出生年份和月份、性別等);其餘約一成住戶將會接受詳細的訪問,提供住戶成員多方面的人口及社會經濟特徵的資料。

簡單點算只涵蓋一些基本問題。詳細訪問除了簡單點算的問題外,亦包括有關人口的社會經濟特徵資料以及住戶和屋宇單位特徵資料的詳細問題。結合簡單點算及詳細訪問收集所得的共通資料,可得出人口基本特徵資料的全面點算結果,亦會用作估算詳細訪問搜集所得的社會經濟特徵詳細資料的基礎。

數據項目

2021年人口普查的數據項目涵蓋6個範疇,包括(i)人口及社會特徵(例如出生年份和月份及性別)、(ii) 教育特徵(例如教育程度及修讀科目)、(iii) 內部遷移特徵(例如 5年前居住的地方)、(iv) 經濟特徵(例如收入及工作時數)、(v) 房屋特徵(例如居所樓面面積、租金及按揭供款或借貸還款)及(vi) 住戶特徵(例如與戶主關係)。

2021年人口普查的46個數據項目詳列如下:

人口及社會特徵

    1. 出生年份和月份
    2. 性別
    3. 婚姻狀況
    4. 慣用交談語言
    5. 使用其他語言/方言的能力
    6. 閱讀/書寫語言的能力
    7. 國籍
    8. 種族
    9. 出生地點
    10. 需要照顧的長者

教育特徵

    1. 就學情況
    2. 教育程度(最高就讀程度)
    3. 教育程度(最高完成程度)
    4. 修讀科目
    5. 上課地點
    6. 前赴上課地點的交通方式

內部遷移特徵

    1. 普查時刻身在何處
    2. 在港居住年期
    3. 5年前居住的地方

經濟特徵

    1. 經濟活動身分
    2. 行業
    3. 職業
    4. 是否有兼職
    5. 主要職業收入
    6. 兼職收入
    7. 其他現金收入(包括以現金形式收取的租金)
    8. 工作時數
    9. 工作地點
    10. 前赴工作地點的交通方式

房屋特徵

    1. 屋宇單位類型
    2. 居所類型
    3. 屋宇單位是否通常或偶然有人居住
    4. 屋宇單位是否分間樓宇單位
    5. 居所內廳房數目(包括客廳或飯廳、廚房、浴室或廁所、睡房、其他房間、閣樓及牀位)
    6. 居所樓面面積
    7. 單位住戶數目(以引伸得出)
    8. 單位居住人數(以引伸得出)
    9. 居所租住權
    10. 租金(包括差餉、地租及管理費)
    11. 按揭供款或借貸還款

住戶特徵

    1. 住戶類型
    2. 與戶主關係
    3. 是否住戶成員
    4. 住戶人數(以引伸得出)
    5. 住戶結構(以引伸得出)
    6. 住戶收入(以引伸得出)

時間

2021年人口普查採用多模式的數據搜集方法,並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首階段:由6月23日起

全港住戶將於2021年6月底前收到人口普查通知信,你可以選擇用以下方法提供資料:

  1. 填交網上問卷
  2. 進行電話訪問(普查熱線18 2021)
  3. 寄回已填妥的問卷(收到紙本問卷的住戶適用)

次階段:由7月18日起

如未收回市民的問卷,統計員會到訪協助市民提供所需的資料。統計員會帶備統計員身份證明書,以供查閱。為減少面對面接觸及保持社交距離,誠邀市民使用網上問卷、紙本問卷或電話訪問提供資料。

人口範圍

2021年人口普查以「居住人口」方法,涵蓋所有符合居港人口定義的人士。

自2000年8月起,「居住人口」方法已用作編製香港人口估計的統計數字,以反映香港人口在居住和流動模式的轉變。

歷史

自1961年起,香港每十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並在兩次人口普查之間進行一次中期人口統計。

本港曾在1961年、1971年、1981年、1991年、2001年及2011年進行人口普查,並在1966年、1976年、1986年、1996年、2006年及2016年進行中期人口統計。

若需要獲取更多有關過往人口普查及中期人口統計的資料,可瀏覽下列相關網頁:

2016年中期人口普查

2011年人口普查

2006年中期人口統計

2001年人口普查

 

來源:2021人口普查官網

編輯:魏雅欣

編審: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