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6月18日公布,消費券計劃將於2021年7月4日(星期日)起接受登記。2021年6月18日或之前年滿18歲在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可登記分期領取總額5,000元的電子消費券。市民可於7月4日早上六時起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進行電子登記。選擇書面表格的市民則可於7月5日(星期一)起的辦公時間將表格投進指定收集箱。登記期至2021年8月14日,合共六星期。
資格準則
登記人必須符合以下資格準則,即登記人必須:
- 於2021年6月18日或之前年滿18歲;以及
- 在2021年6月18日為:
- 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本地簽發的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註1]或由人事登記處處長根據《人事登記規例》(第177A章)發出的有效《豁免登記證明書》;或
- 香港居民,憑《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來港並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分證或由人事登記處處長根據《人事登記規例》(第177A章)發出的有效《豁免登記證明書》;或
- 香港居民,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分證或由人事登記處處長根據《人事登記規例》(第177A章)發出的有效《豁免登記證明書》,並由上述(b)(i) 段所述人士作保證人以受養人身分在香港合法逗留;以及
- 符合「在港居住」要求[註2]。
[註1:本地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是指在香港登記的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並且在其證件上沒有「海外簽發」 (ISSUED OVERSEAS) 的字樣。]
[註2:就本計劃而言,這是指沒有在2021年6月18日之前的連續24個月不在香港的人士,除非在上述期間內,該人士:
- 是「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的受惠人;
- 在香港以外獲有關當局認可的學校/大學就讀;
- 是由勞工處推行的「工作假期計劃」的參加者;
- 因健康問題須在香港以外住院;
- 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府」)或位於香港的公司/機構 短期*在香港以外執行職務,或須陪伴執行此等職務的直系親屬;及/或
- 有其他就本計劃而言政府可能釐定為合理的特殊原因。
*就本計劃而言,這是指有關人士受僱於一間位於香港的公司或機構,而被短期派往香港以外工作,並打算在完成工作後返回香港。
如何登記
每名合資格人士只可就計劃登記一次,並選取切合其需要的儲值支付工具領取及使用消費券。每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亦只可登記一次。登記期為2021年7月4日至8月14日。
電子登記
合資格人士可以在消費券計劃的登記系統進行電子登記(按此進入登記平台)。登記人可透過「智方便」(iAM Smart)應用程式或上載其香港身分證複本作身分認證。如登記人在2021年6月18日前已成功登記現金發放計劃及獲發款項/領取支票,亦可透過回答兩條關於現金發放計劃登記資料的問題作身分認證。
按此了解相關登記流程。
書面登記表格
除電子登記外,合資格人士亦可選擇遞交書面登記表格並連同其香港身分證複本釘好及對摺,然後於辦公時間投入任何一間郵政局或指定銀行分行內的表格收集箱(按此查閱收集箱地點),市民無需親身排隊遞交表格。
按此了解相關登記流程。
計劃下的儲值支付工具
一般來說,消費券適用於接受支付寶香港、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作付款方式的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例如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等。
以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取的消費券將分兩期(相隔兩個月)發放,第一期為2,000元,有效期為五個月;第二期為3,000元,有效期為三個月,即兩期消費券可同時使用,並在同日到期。
以八達通卡領取的消費券將分三期發放。第一、二期(相隔兩個月)的消費券金額均為2,000元,第三期的1,000元消費券將於第一期消費券發放起計的指定期間內「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滿4,000元後發放。
巿民可因應其需要及消費習慣選擇合適的儲值支付工具領取及使用消費券。(按此參閱消費券發放時間表)
登記人在遞交登記後不能更改所選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及帳戶。除非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原有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已遺失或失效),登記人亦不能在計劃中途更改領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同時其領取消費券的時間或會因此延誤。市民在登記前應詳細考慮,並選擇合適的儲值支付工具及帳戶作領取消費券之用。
如欲了解如何取得不同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的相關號碼登記消費券計劃,可按以下連結:
原則上,消費券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
- 政府收費(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錶)
- 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
- 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 教育開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
-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 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 兌換現金
*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取的消費券不能用於上述用途;而八達通則不會將有關交易計算入「合資格消費」的累積總額。所有透過已登記的八達通卡進行的交易,如屬適用的消費項目,便會計算入「合資格消費」的累積總額,以確定有關合資格登記人能否及何時可獲發放第三期的1,000元消費券。
市民在登記消費券計劃時,相關指引已清楚列明消費券只可用於本地消費,不可以兌現或作其他用途。各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會留意各商戶的交易情況,如發現個別商戶有涉嫌違規行為,會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將其列入黑名單,供政府考慮把有關商戶剔除於計劃之外。個別市民或商戶如涉及造假或欺詐行為,有可能觸犯法例,我們會將個案轉交執法機構跟進。
如何使用消費券
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
消費券金額會獨立於帳戶內原有的電子錢包,登記人在付款時可選擇是否使用消費券,然後如常付款。有關使用電子錢包及消費券的詳細方法,請瀏覽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網頁或致電其熱線查詢(按此查詢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聯絡方法)。
八達通
登記人只需如常將八達通卡放於商戶的讀寫器上拍卡,或透過「八達通」應用程式使用八達通卡作網上付款,即可使用八達通卡內的消費券。
消費券有效期
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
第一期發放的2,000元消費券有效期為五個月,第二期發放的3,000元消費券有效期為三個月,兩張消費券的到期日相同。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有效期後自動失效。
八達通
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因此沒有所謂使用期限,但如登記人於獲發放第一期消費券起計七個月內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少於4,000元,將不會獲發放第三期的1,000元消費券。
查詢消費券發放、領取及使用紀錄
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
登記人如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應用程式內均設有消費券計劃專區,供用戶查詢在計劃下已獲發放的消費券金額、已使用的消費券金額、尚餘可供使用的消費券金額及已領取消費券的到期日等紀錄。
八達通
登記人如透過八達通卡領取消費券,可透過以下方法查詢「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已拍卡領取的消費券金額、尚餘未領取消費券金額及領取消費券金額的截止日期等紀錄:
- 八達通網站(voucher.octopus.com.hk)
- 客戶服務熱線:2969 5500
- 「八達通」應用程式(可查詢所有已在程式內登記的八達通卡的交易紀錄)
- Android – 具備近場通訊功能(NFC)
- iOS – iPhone 7或之後型號,並已安裝 iOS 13或以上,或已連接八達通卡流動讀寫器
來源:消費券計劃官網、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
編輯:魏雅欣
編審: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