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三項控罪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兩名專家證人開始作供。

案情指,去年七月一日,24歲被告唐英傑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過警方防線,三名警員受傷。

經過連日聆訊,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早上裁定唐英傑三項控罪,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表證成立,唐英傑選擇不出庭自辯。

辯方傳召兩名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

不過控方質疑兩人的關連性,又指他們撰寫有關「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的報告,部分資料是源於他人的意見、想法等,並質疑專家證人的學科專業是否可解釋口號的歷史。

法官杜麗冰及彭寶琴認為,控方提出挑戰是過早,指出決定兩名專家證人的作供比重是由法庭決定;又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亦非僅從單一歷史角度解讀,最終批准李詠怡及李立峯以專家身份作供,但李詠怡先作供時,李立峯不可在庭內聆聽。

李詠怡指報告利用了政治學、傳播系及文化研究系等經驗分析,以解讀口號的字眼,亦有從網上論壇「連登」及南華早報等報章的資料作分析。

 

來源:無限新聞

編輯:魏雅欣

編審: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