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刑責不會因組織解散被抹走

2021 年 08 月 16 日   閱讀量:18.21萬+

警方表示,留意到民間人權陣線今日宣布解散。警方重申,一個組織及成員所犯罪行的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辭職而被抹走;警方會全力追究任何組織及人士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

警方4月根據《社團條例》第15條要求民陣提交其成員、活動和資金等資料,惟民陣未有依時提交。警方正積極跟進民陣在《社團條例》下所犯罪行。

此外,民陣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無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也非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的合法社團,故為一個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