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應警方要求,晚上十時移除網站及Facebook等電子平台訊息。

支聯會指上周五收到警方信件,指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附表四第七條,要求支聯會在一星期內移除指定的電子平台訊息。

條文列明,若警務處處長有合理懷疑,某人曾在電子平台發布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訊息等,可要求移除。

支聯會稱即日起會透過新的Facebook專頁發布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