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同意收回區議會在社區參與及小型工程的撥款權修訂建議,交由財委會審議。新安排暫時只適用於今屆區議會。
現時區議會負責建議、審核及通過部分地區活動撥款申請,再交由當局審批,區議員年中起出現「辭職潮」,加上部分區議員,早前因宣誓無效被取消資格,現時全港有14區的區議員人數減少超過一半,當局建議暫停區議會處理社區參與及小型工程兩項計劃的角色,改由當局參考地區意見後直接發放撥款,認為可更靈活推展小型工程。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說:「因為還有兩年多時間,區議會仍會運作,如果(區議員)提出意見想增加(撥款),會否失去彈性?」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表示:「我們會更看到地區關注,應該做的我們可以繼續做,(過去一年)有很多政治操作,例如搞『連儂牆』等,不是完全能反映地區居民的關心,有些好的項目他們又要叫停、取消及推翻,我有時看到都可惜。」
有議員則認為,政府應賦予地區委員會更大主導權。
新民黨新界東議員容海恩說:「地區也有不同意見,如何作合適安排,令你們真正聽到市民或代表他們的聲音?」
徐英偉說:「(官員)都經常落區,我們接觸很多不同代表,我記得過去在一些巴士重組路線等,很多時候先找分區會,九龍有時出現火災時我們也會找防火會朋友、同事,一起加強推動例如大廈防火意識。」
當局指,收回區議會在社區參與及小型工程的撥款權安排,暫時只適用於今屆區議會,任期結束後會再審視是否繼續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