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規管眾籌提出初步構思,並計劃今年諮詢公眾。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網誌表示,現時本港有四類眾籌活動,包括股權、預售貨品及服務等部分有條例規管,不過本港缺少一套專門用作規管眾籌的法例。而捐獻性質及慈善活動的眾籌亦未有任何相關法例規管,有機會導致眾籌所得資金用作策劃危害國家安全等違法行為。
當局認為應該要制定專門的法例,初步構思規管對象包括在港營運的眾籌平台是否須獲得牌照或進行登記,並對眾籌項目做盡職審查。另外,進行眾籌活動前須否獲得許可及披露清晰資料;亦要探討如何建立一套匯報制度、識別及舉報可疑交易。
許正宇又稱立法涉及複雜政策,希望今年諮詢公眾。
編輯:魏雅欣
審校: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