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派發第一期消費券後第一個工作日,多了人使用電子支付。對於有人在網上以九折回收消費券,變相令市民可以「套現」,政府指如有發現違法行為,會交給執法部門處理。

政府發放第一期二千元電子消費券後,多了市民出街購物和用膳。有的士司機都指,多了乘客用電子支付。

一名的士司機說:「因為我們基本上沒有用,知道有消費券我就安裝微信,因為電話可以交收。」

而在網上交易平台就發現有人稱會以九折回收消費券,亦有人寫明可以「套現」,要求出售人士用消費券買入不同商戶的現金券,再以九折出售。政府指相關行為涉嫌違法。

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消費券是不能套現,如果商戶,尤其是四個支付平台的營辦商,會替我們監察交易。如有些不正當交易、假的交易,他們合謀詐騙,我們的營辦商會去調查,最起碼如果發現的話,會列入黑名單,不能收取消費券,甚至市民、商戶有合謀詐騙行為、犯法行為,不排除交給執法當局執法。」

對於有商戶被指在收消費券時收取附加費,王學玲指營辦商與商戶簽訂了服務合約,只能收取貨品實價,收附加費有機會違反協定,涉事商戶或會被取消合約。

 

編輯:魏雅欣

編審: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