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理事會決定解散教協,啟動解散程序,召開會員大會,而按教協會章,必須有三分二會員同意方可解散。內地官媒就發表評論文章,指教協解散是咎由自取。

教協會長馮偉華星期二宣布解散教協,獲理事會一致決定及監事會支持。根據教協會章第二十條,解散必須有全體及格會員三分二或以上,以秘密投票表示同意,方可解散。

一名教協會員說:「決定是由他們去想,我們作為一個會員,其實都不知道決定是如何得來、為何有這個決定,我們都不知道。」

教協會員周女士稱:「不是我們去說的了,我覺得很政治化。」

教協會員張女士表示:「很老實說它最好不要解散,但逼於無奈下都沒有辦法。」

何時召開會員大會就解散投票,理事會星期二未有交代,只表示會盡快開會。

另外《人民日報》發表文章,形容教協幾番「轉軚」,自救無果,「自導自演」的戲碼終於迎來結局;又指教協的所作所為為教育蒙羞,形容教協早已成為香港社會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在由亂轉治、由治轉興的局面下,惶惶不可終日。

文章特別提到教協退出支聯會是希望「跳船」自保;成立中國歷史文化工作組,改頭換面推動教師認識國情,是花樣百出的拙劣伎倆,以為反覆無常的背後動作,可掩蓋反中亂港的本來面目,改變荼毒師生、為禍香港的事實,是大錯特錯。教協被徹底掃進了歷史的垃圾堆,香港教育「毒瘤」自行了斷,香港社會的「暗雷」從此根除,但強調解散不等於一筆勾銷,漂白更是痴心妄想,在《港區國安法》護航下,相信更多領域將實現正本清源。

《新華社》亦發表文章,批評教協長年以「教師組織」名義縱「獨」煽暴,淪落到今時今日完全是咎由自取,生動詮釋「自作孽不可活」,對香港社會是大快人心的好事。

又稱廣大師生應該認清教協作惡多端的真面目,主動劃清界限,協助肅清教協流毒。教協解散不影響教師合法權益,香港社會還有很多可承擔工會職能的愛國愛港專業團體。

文章指,教協自行解散不能一筆勾銷曾涉嫌違法的行為,執法部門應秉公執法。而今次事件都是香港其他「以專業之名,行亂港之實」團體的前車之鑑,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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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魏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