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國制裁法保護企業發展利益

2021 年 08 月 16 日   閱讀量:17.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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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經濟持續改善,剛公布的第二季經濟增長達7.6%,雖然略低於首季的8%,卻已是連續第二個季度反彈。總計上半年增長7.8%,考慮到上半年經濟表現強韌,我們將今年全年的增長預測,由原來的3.5%至5.5%,上調到5.5%至6.5%,相信下半年經濟應續有改善的空間,惟動力還看未來數月本地和世界各地的防疫控疫情況。

受惠於內地出口強勁,本港整體貨物出口已連升四季,上季增長20.2%;而本港疫情近月穩定受控,更為經濟進一步改善提供了有利空間。例如固定投資上季增長23.8%。私人消費開支經歷一年半的萎縮,自年初開始持續改善,繼第一季增長2.1%後,上季進一步增長6.8%。隨着消費券的效應在8月份開始呈現,相信將進一步拉動私人消費增長。

參考過去數據,當私人消費持續改善,就業市場也會相應好轉,這是由於本港打工仔中約三分之一是從事零售、飲食、旅遊及物流運輸等行業,而這些行業都跟消費市道有着密切關聯。隨着私人消費開支的持續改善,可以預期最新失業率將由現時5.5%的水平進一步回落。

受到黑暴及疫情接連打擊,失業率由2020年初的3.4%升至今年初7.2%的高位。儘管近月就業情況已見較為顯著的改善,但除非疫情完全受控、恢復與內地及國際的人員往還,否則失業率較難於短時間內回落到疫情前的低位。從穩民生、保就業的角度,關鍵一環是有效管控疫情。這場防疫抗疫戰已經持續了一年半,過去這一段時間的經驗顯示,這既是一場防疫控疫戰,更是一場經濟保衞戰,保護市民的健康和生計同樣重要。

要讓香港實現穩步的經濟復蘇,我們必須營造有利的社會和經濟條件。除了維持有效的防疫工作外,同樣重要的是要致力維持社會的安全和穩定,避免受到外來的政治干擾,這樣香港的經濟才能持續發展。國家一直全力維護香港的安全穩定和繁榮發展,經歷2019年的黑暴衝擊,中央為香港訂立《香港國安法》;為了香港的長治久安,又為本港完善了選舉制度;面對美國橫蠻的單邊制裁對商業運作造成的干擾,全國人大常委會在6月份通過《反外國制裁法》。這法例會透過甚麼方式在港實施,還有待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決定,但過去兩年的發展顯示,國家每個舉措都是針對新出現的挑戰而作出的有力回應,背後考量是為了香港的長遠穩步發展。

面對國家的迅速發展,美國一再無理遏制打壓,甚至利用香港作為干擾我國發展的手段,包括取消對香港的特殊關稅待遇、實施科技產品出口管制,對香港營商環境肆意造謠中傷,甚至無理制裁中央和特區官員等,這些都是意圖對香港營商環境造成嚴重干擾,此等霸凌行徑正變本加厲。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為的是要讓政策工具箱裏有更多樣化的反制手段,可以相稱的力度來作出抗衡及應對。豐富工具箱內的選項,可視之為被動式的防禦部署,確保有足夠的還擊力量,讓橫蠻的對手面對現實、回復理性的態度協商解決問題,這是以戰制戰、以戰止戰的策略。

《反外國制裁法》透過兩方面發揮作用,一是阻斷任何組織或個人執行外國的所謂制裁,二是執行國家的反制措施。無論是阻斷外國所謂制裁的長臂,抑或執行我方的反制,都是為了恢復市場的正常秩序,保護正常經營企業的發展利益。事實上,歐盟或英國也有類似的反制政策,以保障自身利益。香港在1997年之前,也有透過法例(《保護貿易權益條例》(第471章))反制其他國家的額外貿易限制,以減低港企所受的影響。由此可見,國家正是沿着同一思路制定《反外國制裁法》,以維護國家的尊嚴、安全和發展利益。

反外國制裁是外交事務,屬中央事權,香港有憲制責任落實。內地和香港法律起草模式不同,內地的法律不少是確定一些基本原則,具體的操作留待日後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或有關政府部門頒布行政措施。《反外國制裁法》是確立基本原則的全國性法律,我們日後在香港實施時,在操作上會充分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香港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的地位。不過,可以預計的是,或許有人會借此炒作,試圖削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及抹黑香港的營商環境,甚至造成市場波動來混水摸魚,我們必須提高警覺、有所準備,並在這些時候加倍注意管理風險。

 

(本文作者係財政司司長陳茂波)

 


來源:財政司司長隨筆
編輯:魏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