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警方去信多名支聯會常委,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根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支聯會商討是否解散等未來去向之際,消息指,警方去信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多名常委,稱基於調查資料,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港區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5所指的「外國代理人」,要求提供資料。
包括支聯會成立以來在香港職員及成員的個人資料、任職時段;支聯會2014年起至今的會議紀錄、收入支出細節;這段時間支聯會涉及若干組織,包括「華人民主書院」、「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及跟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的活動資料。
警方要求收信人最遲下月七日親身將資料送到警方國安處。若不遵從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若提供不完整、虛假資料,可被判罰最高10萬元及監禁兩年。
支聯會上月曾發稿,指過去一年香港政治環境急劇轉壞,經多番商議後,決定作出「防風」措施,包括減少常委人數,在現屆14人中,七人辭任後不再增補人選,以及上月底遣散所有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