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宣布,由八月三十日起,在印度尼西亞(印尼)或菲律賓完成疫苗接種(註)的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可從A組指明地區來港工作。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已與印尼及菲律賓政府訂定雙邊疫苗紀錄認可協議。由八月三十日起,在該兩國完成疫苗接種的外傭可來港工作。他們必須持有由該兩國相關主管當局確認的疫苗接種紀錄,並在抵港後於指定檢疫設施接受強制檢疫21日。

所有在印尼或菲律賓完成疫苗接種的外傭在登機來港時必須出示以下文件:

(a)由印尼或菲律賓當局發出的認可疫苗接種紀錄(樣本見附件一及附件二),任何其他格式的紀錄均不獲接納;
(b)由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發出的有效外傭工作簽證;
(c)預定起飛時間前72小時內採樣進行的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以及
(d)指定檢疫設施預訂房間的確認書,租住期為抵達香港當日起計不少於21晚(設施名單見附件三)。

發言人說:「鑑於環球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嚴峻,恢復外傭來港需逐步有序地落實,因此現階段暫時提供一間酒店為指定檢疫設施(共409個房間),供在印尼或菲律賓完成疫苗接種並符合上述其他要求的外傭使用。視乎需求以及疫情發展,政府計劃在未來逐步增加指定檢疫設施的房間供應。指定檢疫設施將於八月三十日開放使用。僱主及職業介紹所可於八月二十七日起,透過電郵(info.tsuenwan@silkahotels.com)聯絡酒店預訂房間,酒店會因應整體訂房情況調整每日可供預訂房間數目。在收到預約後,酒店會逐一與訂房人士確認預約及安排辦理相關手續,詳情請瀏覽酒店網站(www.silkahotels.com/zh-hk/silka-tsuen-wan)。預訂房間時,酒店會要求訂房人士提供外傭的護照副本、有效的工作簽證及認可疫苗接種紀錄,以核實外傭身分及確定疫苗接種紀錄的真確性。外傭入住設施時,亦須提供上述文件以供查核。」

政府提醒僱主及職業介紹所務必在成功預訂指定檢疫設施房間後,才為外傭訂購機票,以免外傭來港後未能入住指定檢疫設施。如僱主及職業介紹所錯誤預訂其他指定檢疫酒店的房間,有關外傭將不能登機來港,亦可能會因酒店不能退款而引致金錢損失。此外,政府建議僱主在預訂機票及設施房間前,按附件一及附件二的指示,確認外傭疫苗接種紀錄的真確性。如外傭被發現使用虛假的疫苗接種紀錄來港,可能會被送往其他檢疫設施,已繳付的費用將不獲退還。

政府亦提醒外傭嚴格遵守登機及檢疫要求,如外傭未能符合相關要求,會被禁止登機前往香港,或可能在抵港後被拒絕入境。根據《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任何人明知或罔顧真偽地提供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如發現任何涉嫌違規情況,政府除了作出調查及考慮檢控外,亦會通知相關駐港總領事館,該外傭日後再次向入境處申請工作簽證時,或會受到影響。

至於在香港完成疫苗接種的外傭,自八月二十日起已可從A組指明地區來港工作(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8/17/P2021081700826.htm)。這些外傭須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強制檢疫,第四輪及第五輪指定檢疫酒店名單已上載專題網頁(www.designatedhotel.gov.hk)。

政府發言人亦提醒其他人士,上述措施目前只適用於持有相關有效工作簽證的外傭。

政府感謝印尼及菲律賓政府及其駐港總領事館的支持,以及外傭和僱主對防疫抗疫措施的理解和合作。

如有疑問,請致電熱線2717 1771或透過電郵fdh-enquiry@labour.gov.hk與勞工處聯絡。

註:「完成疫苗接種」是指在登機/抵港前的最少14天前已按相關指引完成接種建議的疫苗劑量,而有關疫苗屬載列於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covid19_vaccines.pdf)上的疫苗。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並已康復的抵港人士,他們需接種一劑新冠疫苗,才可獲視為已完成接種。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