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同意提高六個紀律部隊的起薪點及頂薪點等,每年增加約15.6億元開支。
行政會議早前決定全面接納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包括建議提高警隊初級警務人員、警員至警署警長起薪點一至兩個薪點,及頂薪點增加兩至四個薪點,其餘紀律部隊包括消防處及海關等薪級點亦提高。
在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上,有議員關注為何每十年才檢討。
民建聯新界東議員葛珮帆指出︰「以今時今日社會發展速度,十年真的太久,因為科技日新月異,社會環境變遷,氛圍亦不斷改變。我們之前與很多工會商議,其實他們都希望譬如6年,最長8年都應該一檢。」
勞工界勞聯潘兆平議員說:「尤其是今次檢討期內,當中都遇到2019年黑暴,至現在肺炎疫情,增添了紀律部隊工作壓力及複雜性。」
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李翱全稱:「做一次大型全職系的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中間牽涉的人力物力是非常大。我們定一個所謂的原則就是十年,讓大家同事都知道,原來下一次是有期的,並不是好像政府政府欠了你。」
委員會通過將建議交由財委會審議,並於批准當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