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有關劏房租務管制條例的法案委員會最後一次開會。議員繼續關注租金加幅上限過高。政府指如果壓得太低,反而對劏房戶不利。

劏房租務管制最快年底實施。租客有四年租住權保障,兩年租約後加租上限在百分之15。在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會議上,議員繼續追問當局加幅上限是否定得太高。

工聯會香港島議員郭偉強指:「如何保障弱勢、議價能力低、捱貴租、低收入的劏房戶(加租上限)15減至10,已經是最卑微的要求。」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表示:「如果過分將加幅壓至比較低的情況下,可能會減低分間單位的供應,從而對劏房租戶來說可能更不利。」

民建聯新界西議員陳恒鑌指:「一間四百呎的屋,他如果不做劏房的話租出去一萬元,但劏成四個房每間一百呎頓時變成二萬元,你還擔心他會離場,我希望大家都貼地些。」

亦有議員批評條例中有關劏房的定義太闊。

自由黨飲食界議員張宇人表示:「不經改動的分租,亦視為剝削貧苦大眾的行為。連劏房都可以『搬龍門』,分間單位在這條例等同劏房,我們的家忽然變成『劏房』。」

新民黨香港島議員葉劉淑儀稱:「為何你不容許人們租兩間房去減低對房屋的需求,或讓長者幫補收入,應規管環境最惡劣劏來劏去那些。如果你說租房都要規管,你會遭到司法覆核,亦不公平。」

蘇偉文說:「我們與不同的界別、持份者溝通,都希望這次劏房租務管制,能涵蓋更多劏房是比較理想。」

他指會繼續研究各方面理據及跟進。

 

編輯:魏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