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以違反《港區國安法》,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拘捕三男一女。支聯會指,副主席鄒幸彤及三名常委被捕。據了解,支聯會另一常委徐漢光不在家,暫時未有被捕。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稱:「有人開始不停按門鐘和門的大門密碼,按了五分多、十多分鐘。」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上七時許在社交網站指,有人在她中環的律師樓外按門鐘,到約八時,警方將她帶到中區警署,之後被帶離繼續扣查。

支聯會常委梁錦威早上亦被警方帶到荃灣警署,支聯會表示,另外兩名常委鄧岳君及陳多偉亦被捕,分別被帶往旺角及元朗警署進一步調查。

警方國安處指,拘捕了三男一女,由36至57歲,涉嫌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警方指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國安處上月25日去信支聯會多名常委,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要求提供成員資料、會議紀錄等。

支聯會拒絕警方要求,在限期最後一日到警察總部遞信交代拒絕原因,常委徐漢光昨日指,會以個人名義申請司法覆核。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指,任何人如不遵守法律要求,當局將迅速跟進。

保安局支持警方對不遵守《香港國安法》提交資料要求的團體採取執法行動,指有關團體無視警告,一意孤行,堅決拒絕配合警方依法提出的要求,警方必須執法。

該局重申,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實施細則已清楚訂明沒有遵從提交資料要求的後果,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半年。

 

編輯:魏雅欣

編審: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