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提醒市中秋節勿煲蠟或放孔明燈

2021 年 09 月 21 日   閱讀量:17.4萬+

今日中秋節,康文署提醒市民切勿煲蠟或放孔明燈。

康文署呼籲市民歡度中秋節時要保持地方清潔及愛護公物,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亦不可拋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違例者最高可被罰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亂拋垃圾會被罰款;又提醒必須遵守限聚令及戴口罩的規例,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風險。

 

編輯:魏雅欣

編審: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