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即使《港區國安法》已立法,但部分罪行未能完全涵蓋,包括間諜罪行,形容現時是《基本法》23條立法的最適當時候,期望下屆立法會能完成審議。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很多當時未想過的事情一一在香港發生,包括顏色革命、本土恐怖主義、有些外部勢力在港勾結本地的人。在(《基本法》)23條中,加入適當條例針對,或可以應對所發生的事情。另外亦包括間諜行為,2003年版本,(《基本法》)23條不是著墨很多,這方面需要重新檢視,加上國安法立法後,很多案件陸續審判,法庭很多判詞判決需考慮在新的23條包含在內。」

被問及政府會否就立法作公眾諮詢,鄧炳強指需視乎實際情況,決定用哪種方法作諮詢,但強調會向社會解說清楚。

 

編輯:魏雅欣

編審: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