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處前文書助理在職期間未獲授權,取得公職人員個人資料,交予網上群組發放,被判監45個月,是涉及「起底」案件中判刑最重。

26歲女被告孔穎琛被控前年9月至去年8月,使用入境處電腦登入政府系統,搜索及檢索215人的個人資料,包括警員、政府官員等及其家人,交給即時通訊程式Telegram的起底頻道管理員。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判刑指,被告發布的資料足跡遍及全球,猶如核輻射般長存網絡虛擬世界之中;又指被告在沒有報酬、僅為一點點成功感下,以愚蠢錯誤方式追求政治目的,背叛了香港人道德水平、公務員使命、入境處信賴及父母親友的期望栽培。

法官列舉八個嚴懲因素,包括被告在社會動盪暴力浪潮之中犯案,串謀起底群組,打擊脅迫警方等的反暴能力,動搖執法機構軍心,使暴行更為猖獗;又指被告身為公職人員,因泛政治荼毒自動獻身,嚴重違反人與人之間基本道德倫理。

法官認為控罪不能實際反映惡行,強調被告行為比過往單純為個人利益的案例更廣闊歹毒,判被告監禁45個月。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譚威信表示︰「案中被告作為提供個人資料來源,相比發布者刑責更嚴重,相信這個判刑會帶來阻嚇作用。」

警方表示自從被告被拘捕後,新的被起底受害人數字大跌九成,相信今次是個別人員操守問題,強調對違法公務員會不偏不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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