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來,香港各行業的發展必須打破行政界線,將想像力和願景放在大灣區的視野和格局之內,與其他城市進行更為深度的互聯、互通、互動,通過「兩制融合」的創新價值,更好地發揮「一國兩制」可給予香港和國家的優勢。
自2019年2月國務院公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起,國家明確大灣區「三年打基礎、兩年搞對接、五年謀發展」的發展目標。
而今年正是粵港澳大灣區的三週年,我們有必要在此作出一個回顧和展望。
這三年來,粵港澳三地就政策開放、產業合作、制度互認等多方面取得不少進展。
但與此同時,2019年的社會事件乃至接踵而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對各地推進大灣區發展的工作造成不少的影響。
今年2月,廣東省委書記李希在「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七次全體會議」上表示,2022年是推進大灣區建設的重要一年,並提出五項要求,包括:
一、全力推進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建設;
二、全面加強粵港澳協同創新和產業協作;
三、全面深化粵港澳基礎設施銜接和規則對接,深化實施「灣區通」工程;
四、全面深化三地就業、教育、醫療、養老領域政策銜接,以及;
五、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三地交流合作。
誠然,抗擊疫情是香港當前「壓倒一切」的任務,但我們也不能忽略香港的長遠規劃發展。
「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不單是國家對香港的期望和要求,更是解決香港深層次矛盾的重要一環。
一
過去兩三年,香港與內地的人員往來因疫情反复而受阻,一定程度上我們更需要加快步伐,積極謀劃未來與廣東省和澳門的合作方向。
大灣區11個城市雖然同屬一國,但存在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和三種貨幣,粵港兩地稅務制度、行業標準、專業資格、行政程序等各有不同,客觀存在較多有待突破的政策壁壘。
因此,大灣區製度創新可謂挑戰和機遇「並存」,只要能夠在「兩制」之間取長補短,有機結合來自兩套不同製度的資源要素,自然能夠為灣區的發展帶來更有意義的創新價值。
而過去的大灣區合作,尤其是「兩種制度之間」的對接和合作,主要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將內地市場開放予港澳居民和企業,在指定範圍內以「先行先試」的模式享受「國民待遇」。
最典型的國民待遇模式就是2003年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包括貨物零關稅、投資優惠和便利等。
2015年簽訂的《服務貿易協議》更為香港服務提供商在多個領域享有進入內地市場的優惠待遇,希望吸引更多港企北上開拓內地市場。
然而,粵港兩地在市場信息和行業製度方面客觀存在不同,即使在政策上給予「國民待遇」,也未必可以完全打通兩地資金、人才等要素流動。
以稅制為例,香港企業所得稅為16.5%、個人所得稅以15%為上限,明顯較內地為低,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純粹的「國民待遇」模式則難以吸引港人港企選擇內地作為根據地。
專業資格認定亦面臨類似問題。根據2003年簽署的CEPA協議,自2004年起,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通過內地統一司法考試,即可取得內地律師資格。
惟通過內地「法考」並不容易,尤其是對香港居民而言,若非在內地高校修讀有關課程,即使已在香港取得律師執照並有多年經驗,也不代表可以輕鬆通過司法考試。
第二階段則是對「國民待遇」模式加以改進,突破傳統的CEPA模式,側重「規則銜接」。
尤其是在大灣區內地九市之內,專門為港澳人士在現有「國民待遇」的基礎上提供特殊待遇(甚至被一些人稱為「超國民待遇」),例如為境外(港澳)高端人才提供的稅務扣減優惠,房屋、教育、交通等津貼。
還是以法律資格考試為例,2020年,國務院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專門為港澳居民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港澳居民只要通過該考試即可在大灣區內開展法律服務。
此前,港澳居民必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才可獲得在內地的職業資格,但由於兩地的法律體制不同,香港居民通過「法考」的比例偏低。
2004年是第一次香港居民可以報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當時的395名考生僅4人通過考試;而2021年舉行的首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655名考生中則有七成取得合格分數。
第三階段就是在試點區域往「兩制融合」的方向邁進。
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深港河套四個重大粵港澳合作平台,均進入新的試驗階段,在不同的產業領域、以不同的製度模式推動兩種制度的融合發展。
尤其是去年出台的《橫琴方案》,不但賦予粵澳雙方極大的政策自主權和共同決策權,更通過橫琴合作區「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發展模式,實踐「一國兩制」方針的重大突破。
根據《橫琴方案》,內地原有關稅管理區將「後撤」,區內貨物採取「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措施。
這代表橫琴與澳門基本上融入成為同一個關稅區,絕大部分的貨物可以在澳門本地與橫琴之間自由來往,因此,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將可以疊加粵、澳兩邊的優勢,讓兩地的要素結合併產生化學反應,例如在民商事規則上銜接澳門、接軌國際,進一步深化兩種法律體系之間的交流合作。
二
2022年是香港回歸25週年,也是香港資本主義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的中途站。
尤其是在落實《港區國安法》、完善選舉制度之後,香港將「由大亂走向大治」,積極探索如何「乘兩制之便、得發展之利」,對「一國兩制」實踐有重大意義。
受疫情影響,兩地的人員流動雖然受較大阻礙,但資本的流動並沒有受到疫情太大的影響。
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資本等持續從內地流向香港,為香港的金融市場帶來持續的機遇。
但過分依賴金融這個「單科狀元」並非長久之計,香港更需要善用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等平台,加強香港與內地的產業融合,創造更多行業空間和機遇。
以航運業為例,香港作為亞洲重要的國際航運中心,近年來港府亦希望發展高增值航運服務業,進一步提升香港的國際地位;而國家正是世界第一大貿易國和海運國。
香港應進一步利用自身在海事仲裁、海事保險、船舶融資和租賃等服務業方面的經驗和能力,結合內地超大規模市場的優勢,在「大前海」範圍與深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一個粵港深度合作試驗區,並將其打造成一個俱全球影響力的航運服務業中心,同時帶動國家整體專業服務業市場的高水平發展。
在未來,香港各行業的發展必須打破行政界線,將想像力和願景放在大灣區的視野和格局之內,與其他城市進行更為深度的互聯、互通、互動,通過「兩制融合」的創新價值,更好地發揮「一國兩制」可給予香港和國家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