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國際商事活動的日趨頻繁,國際社會對調解的需求日益增加。外交部與香港特區政府近日簽署了《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明確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落地香港特區的具體事宜。多位香港律師們近日對香港文匯網記者表示,通過調解來解決國際商事糾紛是一個大趨勢,將在香港落地的國際調解院將是國際首個專司調解的政府間國際組織,能夠吸引國際各方來選擇香港作為調解中心,亦可依靠其司法公信力來解決大灣區發生的爭議,具有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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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方建明(右)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左)於簽署儀式上合照

首個專司調解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具歷史意義

在日內瓦國際爭端解決機構專家調解員高俊看來,在香港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非常具有戰略意義。「首先調解院是基於中國和一些有共同理念的國家達成的國際條約形成,這一點對於一個大國在國際上展示影響力和話語權,及時提供爭議的解決機制,是實力的體現。」

「由於香港長期受英美法的影響,具有完整的獨立司法體系,這是一個競爭優勢。通過國際條約在香港設立國際調解院,其實是為國際訴訟仲裁之外提供一個爭議解決的選擇性的方式,至少可以輻射亞洲地區,甚至能夠吸引國際各方來選擇香港作為調解中心,這必將加強香港的國際地位,更可以依靠它的司法公信力來解決大灣區發生的爭議,具有歷史意義。」高俊說。

港青律師吳瑋認為,辦公室的成立會讓香港更快地建設「十四五」規劃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通過調解來解決國際商事糾紛是一個大趨勢。國家發起、將在香港落地的國際調解院,是國際上首個專司調解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相比國際上其他非政府機構公信力更強、成員參與積極性更強。」吳瑋稱。

專業調解員培訓啟航 大灣區調解工作任重道遠

國際社會對調解需求的增加,令國際國內各種相關相關交流、培訓也日益頻繁。瑞中法律協會講師、香港執業大律師、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律師周立新表示,在全球範圍的競爭環境之中,一定強度的壓力無可避免。若一旦公營或私營機構發生爭議,調解是其中一個可行的前置解決方案,「粵港澳大灣區涉及內地、香港、澳門三個不同的法域。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調解工作任重道遠。」

周立新舉例說:上海曾有發展商希望發展某一個城市外的地點,但一戶居民不同意,便出現了天價釘子屋。多年來佔據交通要塞。道路只好改道,整個的城市發展便緩慢下來。調解員可以在調解過程中單對單溝通時深入了解居民的情緒,需要,憂慮,想法及發展商的局限。

「我們這一代有幸生於盛世,當以國為念,凡事非只為一已之私。這是調解員與爭議雙方,甚至爭議多方,應該有的基礎共識。」周立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