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夏主任很擲地有聲地反駁在去年《港區國安法》頒布實施的時候,很多西方政客和媒體『唱衰』香港國安法,亦表示香港無法在保持金融中心的地位或者會出現很多不同問題的言論」。

她同時也表示:夏主任對林鄭擔任主席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在過去一年多的表現充分肯定,特別是高度評價香港警隊在落實國安法的各項工作。

她亦指出:「完全同意夏主任認為的在2019年發生的修例風波讓我們上了寶貴的一課,我認為這寶貴的一課,讓香港的整個社會都明白到香港國家安全的缺口是不能夠再容忍的,因為回歸了24年沒有任何的關於國家安全的本地法律,所以這個缺口是不能容忍的;第二方面是讓特區政府更加明白到在香港社會存在著很多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所以不能夠再視而不見」。

林鄭同時引述夏寶龍指,中央對香港「管治者」提出5項主要要求:1. 完善有關國安法制,包括積極籌備23條立法、完善其他現有法律,舉例指個人私隱修例也是其中一個;2. 做好涉嫌干犯國安法人士案件的檢控、執法工作;3. 按國安法第9條,加強指導、督促、管理不同機構的工作,包括學校、大學、傳媒、社交媒體等;4. 按國安法第10條,推動全社會認識國安法的教育工作;5. 辦好未來3場選舉。

 

編輯:魏雅欣

編審: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