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控辯雙方開始論證案中的商業詐騙證據,是否充分及符合引渡標準。
孟晚舟周三離開溫哥華的寓所,到卑詩省高等法院應訊。代表司法部的律師指,孟晚舟2013年向滙豐銀行高層就華為與Skycom的關係作出不實陳述,這種不誠實不僅在於她所說的、還有她沒有說的,又指美國提出的證據滿足引渡的要求,如果孟晚舟的行為發生在加拿大,已足以令孟晚舟在加拿大受審。
49歲的孟晚舟2018年底過境加拿大時被捕,控方指她涉嫌在華為與伊朗的業務往來誤導滙豐銀行,令滙豐可能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干犯銀行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