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及三間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不信納羅偉光不會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拒絕羅偉光保釋申請。而張劍虹代表律師確認早前遞交保釋申請仍待處理,兩人繼續還柙,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再訊,待警方繼續調查。

案情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和羅偉光,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3日期間,與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