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李家超(John Lee)今天(30日)表示,香港將「儘快」制定自己的國家安全法,並表示北京4年前實施的現行立法,並未涵蓋叛亂和其他罪行。
李家超表示,「我必須強調基本法23條立法(Basic Law Article 23)必須…儘快完成」。
李家超宣布,港府今天正式展開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下午將會到立法會作詳細介紹。他表示,港府建議定立一條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全面應對現在或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
香港2019年爆發的大規模民主抗議活動震撼了這個金融中心,有數十萬人走上街頭要求更大的自由。
北京則祭出一項國家安全法作為回應,懲處4項重大罪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主義和勾結外國勢力,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李家超和其他官員指出,香港自己根據基本法23條授權的安全法,將涵蓋包括叛國、叛亂和間諜活動在內的5項罪行。
李家超強調,必須儘快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這是(香港)一項憲法責任…在香港移交26年後尚未完成」。
自從英國在1997年將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國以來,香港一直處於「一國兩制」體制下,法律與法院結構與中國內地分開。
基本法第23條列明,香港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7類罪行,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港府上次試圖完成23條立法是在2003年,但因為爆發50萬港人遊行抗議,因而遭到擱置。
部份商業人士、外交官員和學者正在密切關注這項發展,表示這項針對間諜活動、國家機密和外國影響力的新法、也就是基本法第23條的未來發展,可能會對香港這個全球金融中心產生深遠影響。
李家超表示,今天稍晚將會公布一份諮詢文件,而港府將試圖「儘快」通過。
拍於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