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2日)公布,依照基本法相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根據行政長官的提名和建議,任命周一鳴為警務處處長,同時免去蕭澤頤的警務處處長職務。
周一鳴原為警務處副處長。蕭澤頤服務香港警務處36年,今日開始退休前休假。

對於周一鳴的任命,李家超表示,周一鳴在警隊服務近30年,在刑偵調查、情報蒐集、政策制定及人事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經驗。他表現卓越,具領導才能,深信他定能有力帶領警隊,迎接未來的挑戰。

李家超又表示,蕭澤頤於2021年6月出任警務處處長後,致力維持香港作為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在處理社會衝突時,他堅守崗位,決心守護香港及維護法治。他任內亦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致力遏制騙案及打擊犯罪活動。在他的卓越領導下,香港警隊繼續表現出色,是世界一流的執法機關。李家超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衷心感謝蕭澤頤對香港特區的貢獻,並祝願他退休後生活愉快。

蕭澤頤個人簡歷:
蕭澤頤於1988年12月投身警隊,任職見習督察。他於2013年晉升為總警司,2017年晉升為警務處助理處長及2018年晉升為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他於2019年出任警務處副處長,並於2021年6月出任警務處處長。
他在警隊服務三十六年期間,曾出任多個不同職位,負責刑事偵緝、保安和行動及管理工作。他於2013年至2017年期間出任九龍城區指揮官及總警司(人力資源科),於2017年1月出任警務處助理處長(人事),及於2018年11月出任行動處處長。於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期間,他出任警務處副處長(行動),並於2021年6月被任命為警務處處長。
蕭澤頤曾獲多項嘉獎。他曾於1995年至2006年五度獲得指揮官嘉獎;2006年獲警務處處長嘉獎;2006年獲頒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及2013年、2018年及2021年分別獲頒第一、第二及第三加敘勛扣;2016年獲頒香港警察榮譽獎章及2021年獲頒香港警察卓越獎章;2020年獲頒「踏浪者」行動獎章及2024年獲頒維護國家安全功章。

周一鳴個人簡歷:
周一鳴於1995年11月投身警隊,任職見習督察。他於2016年晉升為總警司,2020年晉升為警務處助理處長,2021年晉升為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並於2022年出任警務處副處長。
他曾出任警隊內多個不同職位,負責刑偵調查、情報蒐集、政策制定及人事管理工作。他於2016年至2020年期間出任刑事情報科主管、油尖區的區指揮官及九龍西總區副指揮官,於2020年2月擢升為警務處助理處長,先後掌管行動部及人事部,於2021年1月出任人事及訓練處處長,並於同年8月,出任刑事及保安處處長。他於2022年4月出任警務處副處長(管理),並於2023年8月出任警務處副處長(行動)。
周一鳴曾獲多項嘉獎。他曾於2013年獲頒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及2020年獲頒第一加敍勳扣,2020年獲頒行政長官公共服務獎狀及「踏浪者」行動獎章,並於2021年獲頒香港警察榮譽獎章。
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