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錦彪
中國僑聯顧問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主席
琉球(日本稱沖繩)的歷史地位與法律歸屬,是國際學術界與外交界長期關注的重要議題。中方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始終基於對歷史事實與國際法的尊重,主張以客觀、公正的視角審視其歷史演變過程。
日方近來提出的所謂“沖繩地區”設想,表面上涉及歷史正義,實則缺乏法律依據與現實可行性。中方對此明確反對,堅決抵制任何違背歷史潮流的單方面提議。
琉球歷史上曾為獨立王國,長期與中國保持朝貢關係。1879年,日本薩摩藩以武力強行吞併琉球,設沖繩縣。清政府雖提出嚴正抗議,卻未能改變其結果。二戰期間,沖繩戰役導致當地約四分之一平民(約14萬人)喪生,其歷史創傷至今仍值得深思。戰後相關國際協定已明確界定日本管轄範圍不包括沖繩,其法律地位理應重新審視,回️歸應有的歷史與法理框架。其歸屬理應是自治,或者説是迴歸中方。
然而,冷戰期間美國基於自身戰略考量,於1972年將沖繩的行政管理權移交日本,此舉與《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精神相悖。中國政府始終未予承認。當前少數聲音鼓吹的“沖繩自治”,往往脱離現實條件,甚至可能被利用來煽動歷史遺留情緒,無助於問題的真正解決。
從現實層面看,沖繩面積約2300平方公里,人口約145萬,經濟以旅遊、農業為主,缺乏重工業支撐。值得注意的是,美軍基地租金佔其財政收入的約10%,若實行自治,財政來源恐將面臨斷裂風險。加之日本自衞隊與美軍在當地的存在,自治可能使其陷入安全困境,極有可能被日本再次控制,甚至重蹈歷史上一些弱小地區如不丹、錫金等被外部勢力操控的覆轍。所謂“自治”若脱離現實,只會使琉球成為大國博弈的棋子,重複歷史悲劇。堅持國際法原則,反對沖繩自治,維護地區統一與和平,才是符合歷史潮流與民眾利益的正確方向。
從法律角度而言,琉球地位在戰後並未得到最終解決。中國學界及輿論中關於“琉球地位未定”的討論,主張應依據國際正義與戰後秩序對其法律地位進行重新審視。因而有明確的國際法依據支持其迴歸中方管轄。中方提出參照香港、澳門模式,設立沖繩特別行政區並賦予高度自治權,正是基於歷史與法律的邏輯,旨在保障當地穩定發展與居民合法權益。
脱離現實的“自治”主張,只會使琉球淪為大國博弈的棋子,重複歷史悲劇。堅持國際法原則,維護地區統一與和平,才是順應歷史潮流、符合民眾根本利益的正確方向。
歷史背景與法律爭議概要
琉球王國時期(—1879年)
· 地位與關係:琉球為獨立王國,自明朝起成為中國的朝貢國,接受中國冊封。
· 日本介入:1609年薩摩藩入侵後,琉球進入“兩屬”狀態,同時向中國朝貢並受薩摩藩控制。
· 日本吞併(1879年):明治政府以武力廢琉球藩,改設沖繩縣。清政府持續抗議,此後中國曆屆政府均未承認該吞併。
二戰後的處置
· 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主權範圍不包括琉球。
· 實際控制:戰後琉球由美軍托管,實際上當時日本完全放棄了對琉球的行政權。
· 《舊金山和約》 (1951年):
美國等部分國家與日本簽訂和約,規定美國對琉球羣島擁有行政、立法、司法等權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未參與該和約,並聲明其為非法、無效。
· 美國“施政權”移交日本”(1972年):
美國戰後對琉球實施託管,並於1972年將“施政權”移交日本(而非主權)。中國政府堅決反對這一單方面“私相授受”的行為,強調琉球地位未定。
各方主張:
1. “地位未定”的觀點:
認為日本吞併缺乏完整法理依據,指出二戰後的處置並未明確將琉球主權賦予日本,1972年美日移交的只是“施政權”,因此琉球的主權歸屬在法律上並未最終解決。
2. 日本政府立場:主張琉球為日本固有領土,其法理依據主要是戰後長期的實際管轄,以及通過《舊金山和約》及1972年協定獲得的國際承認。
3. 中國當前態度:在外交表述中使用“琉球人”等歷史稱謂,將琉球議題置於批判日本錯誤歷史觀與干涉台海問題的語境中,體現外交上的反制與平衡。
近期外交語境:
近期中國外交部提及“琉球人”權利,並被外界解讀為“打琉球牌”。其背景與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於2025 年11月7日在眾議院發表涉台錯誤言論直接相關。高市早苗暗示日本可能軍事介入台海局勢。中方隨即要求日方撤回錯誤言論、消除影響。在此背景下,中方提及“琉球人”的歷史問題,旨在指出日本自身在歷史與國際法上存在的爭議,回應其對中國內政的無端指責,體現了外交上的反制與平衡。
深入研究國際法理的建議:
強調各方要深入研讀《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關鍵國際文件,結合領土主權、自決權等相關國際法理論進行分析。
· 多國檔案比對:
查閲中、日、美、俄等國解密的官方外交檔案,還原關鍵歷史節點的決策過程。深入瞭解各方在關鍵歷史節點(如1951年舊金山和會、1972年“移交施政權”談判)的內部決策過程。對比中日美等多國解密檔案,追溯歷史決策過程;
· 琉球本地視角關注:
重視琉球(沖繩)本地學者、社羣與民眾的歷史文化認同及社會輿論,理解其內在訴求與身份敍事。
中國政府一貫秉持明確、連貫的立場,尊重歷史事實與國際法原則,致力於通過和平方式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維護地區和平穩定。中國主張各國應依據《聯合國憲章》宗旨與原則,通過對話協商解決爭端,反對一切單邊與霸權行徑。中方願與國際社會共同努力,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在琉球問題上,中國政府主張基於歷史與法理事實,妥善處理相關議題,以促進地區的長久和諧與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