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入住過渡性房屋的住戶搬遷和盡快融入新社區,房屋局今日(22日)推出「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為6月16日或以後入住過渡性房屋單位的住戶提供一次性特別津貼,減輕他們於搬遷和適應新居住環境期間的開支壓力(例如孩子轉校、搬運/添置家具電器、重新建立社區網絡等)。
津貼不設用途限制,讓住戶能更靈活和彈性地應付各自需要。已領取津貼的住戶要在單位居住最少1年,其後再度搬遷則不會獲發放第二次津貼。
房屋局發言人說:「房屋局留意到入住過渡性房屋的住戶大多是低收入基層人士,未必有足夠能力應付搬遷的開支。因此,房屋局於今年6月16日成功向扶貧委員會申請由關愛基金撥款8520萬元,支持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希望讓住戶得到及時的支援和鼓勵,估算受惠住戶達35000人。」
獲發放的金額,視乎住戶同住的家人數目和入住項目的地區而定。可獲發放的津貼金額表列如下:
住戶辦理接受獲編配過渡性房屋單位手續時,可同時向營運機構提出津貼申請;接獲申請後營運機構會於20個工作天內發放津貼。如獲批津貼的申請人當時仍未遷入項目,則於其正式遷入後的10個工作天內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