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今日(11月22日)提醒於8月1日透過八達通獲發首期消費券的市民,如他們希望於12月16日收取尾期1,000元消費券,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須於11月30日或之前達到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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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發放安排,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在獲發第一期消費券後,如合資格消費在四至七個月內達到4,000元,最後一期1,000元消費券會在達標後下一個月的16日發放。

以8月1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為例,其合資格消費如在本月30日或之前達到4,000元,便可於下月16日收取最後一期消費券;這批市民最遲須於明年2月28日,即發券後七個月累積合資格消費4,000元,才能在明年3月16日收取最後一期消費券。

此外,上月1日獲發放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將於下月1日獲發第二期消費券。選擇以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其第二期消費券為3,000元;

選擇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者,第二期消費券則為2,000元。這些市民下月1日會陸續收到手機短信或應用程序推送通知。

相關市民可透過以下方法查詢其消費券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 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
- 八達通網站(voucher.octopus.com.hk
- 八達通客戶服務熱線:2969 5500

另一方面,於十月一日獲發放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根據發放時間表,將於十二月一日獲發放第二期消費券。

其中選擇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其第二期消費券金額為3,000元。而選擇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第二期消費券的金額為2,000元。相關市民會在十二月一日當天陸續收到獲發放第二期消費券的手機短訊或應用程序推送通知。

市民如對計劃有任何疑問,可瀏覽消費券計劃網站(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或致電熱線18 5000查詢。

 


編輯:杜若

審校:李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