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17日)審議《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選委界議員陳紹雄提出三項修正案,包括將經循可公訴程序定罪的最高罰款額由1000萬元減至600萬元。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則支持提高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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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紹雄在一個電台節目指,特區政府並未有對將最高罰款額定在1000萬元的理據進行解釋,認為不應因過去發生多宗嚴重意外而過於情緒化。他表示,根據英國及新加坡的經驗,提高罰則並不能降低嚴重工業意外的數字,而是需要有其他配套,包括職業健康安全文化等。他強調,如果最終修例將最高罰款額訂為1000萬元,會對業界、特別是中小企造成很大的負擔。

另一名議員林振昇則對提高相關罰則表示支持,指有關罰則的討論已經超過3年,希望政府在今次事件上能夠堅持,繼續與議員溝通,爭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