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僱員接種第三劑疫苗可享假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閱讀量:16.75萬+

為進一步推動政府僱員盡早接種新冠疫苗,政府宣布,合資格政府僱員可於接種第三劑疫苗後享有一天疫苗假期。至於仍未接種第一劑疫苗的政府僱員,其檢測要求由現時每兩星期一次收緊為每星期一次。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自政府公布接種第三劑疫苗的安排後,有公務員團體和早前已接種疫苗並屬特定組別的同事向該局反映,希望政府可就第三劑疫苗提供疫苗假期。

有見及此,當局為合資格政府僱員推出疫苗假期安排。所有已於9月30日或之前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的政府僱員在接種第三劑疫苗後,均可受惠於特許缺勤安排。

局方指,留意到有商會表示會為接種第三劑疫苗的僱員提供疫苗假期,其他企業僱主應在可行情況下向員工作出類似的便利安排。

另一方面,鑑於出現傳播力強的變異病毒株,政府決定收緊現時適用於所有政府僱員的以接種疫苗取代定期檢測安排。

仍未接種第一劑疫苗的政府僱員須每星期到社區檢測中心接受以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採樣的2019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而由今日起,檢測結果只維持一星期有效。

政府僱員如持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健康狀況不允許接種疫苗,相關決策局或部門會繼續盡量讓他們在不影響運作的情況下每星期到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核酸檢測,也會以發還費用方式全數資助他們的檢測費用。

至於其他仍未接種第一劑疫苗的政府僱員,均須在工作時間以外自費每星期接受檢測。

 


編輯:魏雅欣

審校: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