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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昨日(20日)多14,149宗新冠病毒個案,連續兩日少於兩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預告,明日會交代社交距離措施中期檢討。政府又宣布,將「疫苗通行證」第三針要求提前至五月底實施,又稱五月將推出康復紀錄二維碼,以配合「通行證」要求。

實施中的「疫苗通行證」原本要求下月底起,市民進行商場、餐廳等處所要打了第二針,六月底就要打齊三針。

政府最新宣布,第三針的要求提前一個月,由5月底起實施,屆時12歲或以上、非康復者,打第二及第三針的寬限期亦縮短三個月,至半年。

換言之,打第二針未滿半年的人,其「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要在打第二針後半年內打第三針,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至於12歲或以上的康復者在感染前已打第二或第三針,或仍在康復後半年內,無額外接種要求。

但感染前未打過針的人,康復滿半年,就要在下月底前打第一針,六個月內打第二針。

有打了兩針的康復者說,他在本月七日確診,但因為連續發高燒,情況較差,未能及時按規定兩天內申報,亦無去隔離設施,連同家中曾染疫的長者,至今未有相關證明。

康復者林先生稱:「整件事很混亂我覺得,我們都在想是否需要,可能去做一個聲明,如果最後真的不行,唯有強行打第三針。家人不想長者打第三針,特別是剛剛確診後,仍未復元很好,屆時就麻煩一點,即是說不讓他們去甚麼場所,都無辦法。」

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如果有證據證明,證明已經感染,醫生相信他是一個康復者,他就可以簽發一個醫學豁免接種證明書證明。很多人未必知道自己是否感染,因為都可以是無病徵,他們都可以放心去打針,就不是說打了針會有甚麼很大的後果。」

當局稱正提升系統,預料康復者五月可經網上領取康復紀錄二維碼,加入電子針卡內,供處所查核。

再次呼籲,快速測試呈陽性的市民應盡早申報。現行政策下,當局會根據患者情況,再決定在家隔離,抑或送入隔離設施。

 


編輯:魏雅欣

審校: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