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至59歲未曾染疫的人可接種第四針新冠疫苗。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指,第四針並非人人都需要打。
劉宇隆稱:「它的保護力真是好短的,大概一至兩個月,以及保護是極有限的。18到59歲打完三針之後,重症和死亡率接近於零,所以如果從重症死亡的考慮角度,絕對不應該去打的,但是實在在18到59歲人群中,有一小部分的人因為基於某些原因,因為可能他要去遊歷或者去遊學,可能這一批人是有需要;另外一批可能是在香港參與醫護抗疫的人員,或者邊檢。」
他又指,第四針並非新鮮事物,重申長者及長期病患者一定要接種,以加強保護力,降低重症及死亡率。
編輯:魏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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