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前年參選立法會期間,列出違反選舉條例的印刷資料,在高等法院獲准豁免刑罰。
案情指林景楠前年首次參選立法會新界東直選,委派旗下兩名市場推廣及企業傳訊員工處理選舉活動的行政工作,但兩人缺乏選舉事務經驗,在宣傳單張及海報等列出所有印刷日期、數量、印刷人姓名及地址,違反相關選舉條例。
法官楊家雄頒布書面判詞,指林景楠除了錯誤列印有關資料外,其他申報表都符合法律要求,認為林景楠並非存心不良,他事發後亦迅速發聲明承認失誤,認為已經提供合理辯解,決定批准豁免刑罰,但要向律政司支付約2萬5千元訟費。
編輯:杜若
審校:李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