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就房屋署「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展開主動調查。
房屋署八十年代推出「長者住屋」,即為60歲以上單身公屋申請人提供24小時福利員服務,又曾將公屋單位「一開三」,成為「改建一人單位」,兩類住戶均需共用設施。至2000年,時任政府決定停建「長者住屋」及取消「改建一人單位」。
申訴專員公署指去年六月數字,「改建一人單位」空置率達六成,「長者住屋」空置率則達一成半。過去五年,每年有逾千宗拒絕編配「長者住屋」情況。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本港公屋供不應求,輪候時間不斷延長,需探討如何善用這兩類單位,所以決定調查入住情況、管理等,以提出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