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就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即日起展開為期45日公開諮詢。
諮詢文本建議增訂教唆或支持叛亂罪,把與叛國、分裂國家或顛覆犯罪相關的教唆或幫助行為獨立成罪;增補涉及公然和直接煽動他人參與危害國家穩定的騷亂的罪狀,予以懲處;加重竊取國家機密罪的處罰;並把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罪,修訂為顛覆國家政權;並增加試圖推翻等罪,涵蓋其他非暴力非法手段作出的顛覆行為。
同時,建議引入情報通訊截取措施,臨時限制離境措施及要求在澳門的可疑組織,或個人提供活動資料。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稱,國際和周邊安全形勢已發生深刻變化,有需要修改09年實施的《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