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深圳市統一電子印章管理系統,深圳企業上傳簽章文件並驗證簽名有效性,通過驗證後可與香港企業遠程簽約。8月31日,繼深圳與北京實現兩地電子簽章互認之後,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披露,電子簽章互認新增深圳與香港兩地,意味着深港兩地企業可以選擇遠程簽署電子合同,實現不見面簽約。
近年來,國家大力推進電子印章應用,推動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明確了電子印章與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中明確提出,「依法推進各類主體電子簽名、電子印章的應用和互認」。
作為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之一,深圳市在2021年出台了《深圳市商事主體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目前,深圳推出深圳市統一電子印章管理系統,已為80餘萬戶企業發放電子印章,為深圳商事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電子印章服務。此次正是在實現境內跨區域、多CA互認的基礎上,增加支持粵港互認數字證書的電子簽名的互認。
技術互認後,深港兩地企業通過具有頒發粵港互認數字證書資格的第三方電子認證機構廣東省電子商務認證有限公司所簽發的數字證書,可應用粵港互認數字證書和深圳電子印章進行網上電子合約簽署,為兩地企業跨境業務往來提供技術和服務支撐,打破地域限制,實現深港跨境互聯互通。
據悉,深圳未來將持續深化電子印章應用推廣,推出系列相關技術規範,提升政府公共服務銜接深港兩地用戶的能力和水平,加快跨境業務服務合作與發展,助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