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及教師兩姊妹涉嫌在第一期疫苗通行證期間假裝接種疫苗,並獲取疫苗接種紀錄,各被控1項串謀欺詐罪。早前2人否認控罪,案件在今(26日)早於觀塘裁判法院審訊。事發時九龍灣體育館接種中心的護士主管供稱,他們在中心裏負責的工作,以及指護士不能到某個特定的房間協助,尤其為親朋好友接種,所有設定需要由行政人員編排。被告鄭雅怡(30歲,補習教師)及鄭斯蔚(25歲,小學教師),被控於2022年2月5日至2月20日期間,一同串謀欺詐衞生署,即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他們均已接種一劑疫苗,誘使衞生署發出2人的疫苗接種紀錄。
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梁廷毅作為代表,辯方代表是江小菁大律師,案件由裁判官屈麗雯主理。
控方共傳召5位證人,梁檢控官先傳召廉政公署高級調查主任黃露琴及調查主任林德雄,指出曾於2022年2月22日到兩位被告的住所,檢取醫學豁免證明書及其2019年復必泰新冠疫苗的接種紀錄。
事發時,九龍灣體育館接種中心的護士主管傅玉玲指出,他們在中心裏負責的工作,以及指護士不能到某個特定的房間協助,尤其為親朋好友接種,所有設定需要由行政人員編排,且須為市民注射完整的0.3毫升疫苗,才能確認接種,及發出紙本接種證明,每位護士都會在當值前聽到這個準則,包括過去涉及同一件案件中的首被告護士何嘉雯。惟辯方質問證人傅玉玲,每位護士能否完全理解相關的指引下,仍能控制注射疫苗的劑量,後者指可以這樣說,不知道對方是有什麼看法。
衞生署高級行政主任鍾金增作供指,假設接種時遇上突發事件,如未能完全接種所有疫苗劑量就需要再接種等等,當值護士須詢問指揮中心,找尋相關的支援,且說出當案件發生後,已經令兩位被告的接種紀錄不再生效。最後控方傳召當時擔任登記及維持秩序人員的高麗芬,指出案件發生時有兩組貌似本地人、操廣東話的市民,說有朋友在同一個接種房間,有需要一起進入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