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本年度新的立法議程,刪除涉及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日(12日)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國安法彌補兩個最大的國家安全漏洞,令23條立法有時間更詳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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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表示,當前有現行法律保障不至於令國家安全形勢進一步惡化,不希望23條立法後每兩年還需訂立一個,鑒於目前國安法彌補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兩個最大漏洞,令本港研究23條立法有時間更詳細研究。她指,本港研究23條立法不止着眼於英美法系,包括歐洲法庭及新加坡法律都要研究,參考不同法律對於某些定義及人權保障的維度。

譚惠珠提及,23條立法最重要是涉及禁止叛國,目前刑事法中有部分條款可以處理相關問題;國安法中有涉及禁止分裂國家、顛覆國家的條款,禁止煽動暴亂亦有例可循;禁止竊取國家機密現有官方機密條例規管,但當中用詞、範圍、竊取手法仍有局限性;至於防範外國勢力干預香港,目前社團條例有部分條款涉及,但不夠全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