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今日(20日)公布,由今年2月1日起,將調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和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金額。
社署發言人表示,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去年12月16日批准政府按既定機制,以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為基礎,把上述各項金額調高3.7%,由今年2月1日起生效。上述調整共惠及約150萬人,每年涉及額外支出約22億6200萬元。
發言人續說,根據既定機制,政府會因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數的按年變動,考慮調整綜援計劃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儘管根據相關機制,租金津貼最高金額應由今年2月1日起相應下調,惟我們注意到疫情變化、具挑戰的經濟狀況及不確定的外圍環境,均會影響香港短期內的經濟增長。面對這些不確定因素,綜援受助人將繼續是最需要經濟援助的其中一群。因此,政府會把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維持在現行水平。